杭州公积金中心: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
2020/2/15 14:54: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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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市委发〔 2020〕2号)的要求,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现就做好疫情防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2、企业申请时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并说明存在的困难及职工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
3、降低缴存比例期间或缓缴到期后完成补缴的企业,其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
4、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于2月14日下午举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强出席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题:现在全市各单位都在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请问公积金中心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杭州公积金中心积极从政策上、服务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政策上,我们实行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即: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压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服务上,我们推行能在线办,不到现场办。积极倡导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APP等平台办理公积金的业务,或者在综合自助服务机上自助操作。急需到现场办理的,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预约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办事需要。
问题:对于这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的企业,他们单位的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对降低缴存比例期间,或者缓缴到期后完成补缴的企业,其所属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纳,不会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也将确保各项公积金服务的正常运行,如职工使用比较多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服务等等,我们将切实加强线上的保障,保持政策服务的一致性。
另外,我们还将密切关注全市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服务,确保企业、职工的权益。相关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和业务申请流程,欢迎大家登录“杭州公积金中心”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