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发展

2020/5/28 9:20:16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杭州继2017年被确定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后,又于 2019年成功入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发展,同时承担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任重而道远。


为推动落实3年24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发展,2020年以来,局起草《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对外征求意见,同时调研走访多家住房租赁从业企业,深入了解住房租赁市场情况,确保科学有效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高质量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可操作性。4月初,局对外发布《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意见征求活动,立刻引起了住房租赁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住房租赁从业企业广泛关注和参与,收到了不少优质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局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汇总、逐一分析,主要涵盖三个方面:


一是申报方式方面,建议进一步明确奖补资金申报流程及细节,例如申报企业应以在杭总部为单位统一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住建局申报;


二是奖补标准方面,建议进一步明确奖补项目应符合的具体标准,例如申报企业持有房源的时间、状态和范围等;


三是责任分工方面,建议在确定市住保房管局、财政局责任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市)住建局和财政局的分工。


根据杭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要求,局进一步修改征求意见稿,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文件,深化、细化和实化各项政策措施。



深入调研走访,确保资金高质量支持租赁市场。为科学有效发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月以来,局联合市财政局调研走访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集中式公寓等多个住房租赁项目,实地听取企业介绍租赁住房项目区域位置、配套环境、开发建设、改造装修、运营管理等情况,详细了解全市住房租赁市场运营状况。走访过程中,调研小组强调住房租赁项目应坚持做好消防安全、空气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稳定,同时提出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发展模式,逐步完善市场发育。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将于近期出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发展各项工作将继续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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