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发布28条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2/27 9:59:57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关于加快兑现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扶持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加快兑现各级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现结合萧山实际,对国家省市区近期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首批28条近期先行兑现的政策条款,细化制定了申报兑现流程。

01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金融支持政策意见,在省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各类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提前开展融资对接,多种途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实体企业贷款利息,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减免担保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人行萧山支行、银保监萧山监管组】

02减免缓缴社保医保费用

严格执行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缓缴和返还的相关政策意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萧山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障萧山分局、区财政局】

03减免缓缴企业税收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认定的承担疫情防控物资进口任务的企业和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因疫情防控停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免缴当月定额税款。【责任单位:萧山税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04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责任单位:杭州公积金萧山分中心】

05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停工高压企业容量电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办电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网萧山供电公司、萧山环境集团、区相关燃气公司、区财政局】

06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级及以下国有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政府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萧山税务局】

07发放企业员工租房补贴

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全年工资收入低于7.2万元、未承租公租房和未享受政府住房补贴且在外租住房屋的企业员工,政府给予每人500元租房补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萧山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08引导解决双职工家庭“看护难”

因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双职工家庭(含单亲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鼓励企业安排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对非公企业,政府按每人500元予以补助。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结束为止。【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09给予商贸服务小微企业补贴

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文化、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区级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萧山税务局、区财政局】

10支持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发展

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上(含)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会展等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区级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投促局、萧山税务局、区财政局】

11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

鼓励医药流通企业采供急需防疫物资,其中对符合国家防疫标准的口罩采取零利润销售的,政府给予0.5元/只的补助,补助期限暂为政策印发之日起两个月(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2020年2月10日印发)。【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2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

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可按照在管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13给予保供新增设备补助

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在2020年3月31日前新购置的相关设备,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款30%的补助,上级若有相关政策,就高执行。具体名单由区经信局确认。【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14给予防疫物资补贴

复工企业要按照防疫规范落实防疫物资,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对2019年度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的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服务类民营企业,并在2020年2月底前复工的,根据企业3月份实际社保参保人数,按每人150元给予企业防疫物资补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15给予集中过渡住宿补贴

鼓励企业为外地员工提供集中住宿点,实行集中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对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以及2019年亩产效益评价为A、B类的工业企业,本企业没有集中住宿条件,在外租用宾馆酒店等集中住宿点,对返企员工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给予企业在外集中居住员工每人每天5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人,补贴期限至2020年3月10日止。【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

16

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及重点保供农业单位,注册地在萧山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含)以上的民营建筑业企业(建设项目在萧)参照执行第14、15条政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17给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补贴

对我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一定比例标准给予两个月的承包金补贴。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减免承包金的行业政策,切实减轻一线驾驶员的负担,吸引驾驶员返萧复工。【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18给予客运企业政策性亏损补助

疫情期间,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的客运企业2020年2月18日以后开通的客运班车按客座率50%的运营收入标准计算给予不足部分补助,补贴截止时间待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19给予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保障补助

疫情期间,我区物流企业通过航空运输、公路运输方式从萧山向湖北运送疫情防控物资的,按实际承运的航空运输货邮量每吨补助2000元,公路运输方式按照单车单趟1000元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0支持开展防疫科研攻关

疫情期间,对企事业单位自主实施围绕疫情应急防控、疾病诊治、有效药品和疫苗研发、快速检测等方向开展研发攻关,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按疫情期间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21给予蔬菜基地保供补助

对市级“菜篮子”蔬菜保供基地,根据2020年1月28日统计上报的保供留地蔬菜面积给予200元/亩补助;自2020年1月28日起至2月29日期间,对供应本区的蔬菜按供应量给予100元/吨的补助;市级“菜篮子”育苗基地,给予每个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2给予家禽养殖场补助

对存栏家禽500只以上,亲鸽500对以上存栏的养殖场(户)进行补助(以2020年2月调查结果为准)。家禽补助4元/只,驯养野鸭补助2元/只,亲鸽补助2元/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3给予民生保供经营补助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休市,履行保供应、稳物价的农批市场、粮食市场、食品公司、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予以补助。其中农批市场、粮食市场、食品公司、大型超市每家补助10万元,农贸市场房、每家补助3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24办理不可抗力证明

对外贸企业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订单,造成合同违约或取消的,积极帮助企业向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支持企业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5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26给予参展费用补助

对列入商务、贸促会系统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范围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27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1)给予企业包车包机补助。鼓励企业通过“ 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萧,2020年2月29日前,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单次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返萧上岗15人(含)以上,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区政府全额补助。2020年2月29日前,企业通过包机、企业间拼机等方式接回省外员工返工,政府予以帮助协调,航行里程1000公里以下的,每人补贴600元;航行里程1000公里(含)以上的,每人补贴800元。

(2)给予自行返萧员工补助。鼓励企业对返萧员工发放交通费用补贴,2020年2月29日前,单家企业员工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含飞机)方式返萧上岗30人(含)以上的,区政府按照企业交通费用补贴总额的50%予以补助。

(3)落实专车接送。2020年2月29日前,对我区企业区外员工相对较为集中的地区,根据企业需求,政府适时协调组织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负责接送,所产生的费用由区政府全额保障。

(4)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2020年3月31日前,为我区企业新引进区外员工并首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一次性补贴(介绍员工奖励),单家服务机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包车单次输送新引进区外员工15人以上(含)的,所产生的包车费用,政府予以全额补贴。

(5)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2020年3月31日前,我区各类企业直接招录首次在萧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给予员工一次性1000元/人的生活补助。

本条款适用于在萧注册纳税的各类企业,在我区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28加快政策申报兑现

各相关部门及早兑现或预拨2019年度区级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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