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补贴明年起可线上申请!每月发放一次!

2020/12/22 15:34:42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事,自2021年1月1日起,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可线上申请啦!



线上申请途径有哪些呀?


可以由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实名注册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浙里办”APP,进入“萧山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申请。

那我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吗?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分为三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即创业人员)。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6.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即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无《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简称《低保证》)、《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简称《援助证》)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



2.申请家庭持有镇(街道)民政系统认定并出具的《低保证》或《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简称《低边证》);或区劳动保障部门、区总工会认定发放的《援助证》;申请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在2994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其中低保中的残疾人单列户,若家庭户为一人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证明;家庭户非一人的,需办理低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人均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且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45(含)平方米以下。


申请成功的话我们可以领到多少补贴?


补贴发放标准:线上常态化受理,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2元/月。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家庭,按补贴金额标准的两倍发放。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1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36平方米(含申请家庭核定的房产面积,下同)标准配租;


2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40平方米标准配租;


3人户及以上家庭按建筑面积48平方米标准配租。


申请家庭名下纳入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的部分在补贴面积中扣除(已转让或已注销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需扣除,但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房产除外)。


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的,租金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


转让满5年的,租金补贴按照标准发放。


对持低保或特困的申请家庭全额发放租金补贴。


对认定为低收入(低边)的申请家庭按60%发放租金补贴。


我区廉租房租金补贴为30元/平方米/月。



小贴士: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其它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了解,也可致电区住保中心(83819101、83819102、82651962)或各镇街受理点(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来源/萧山建设、区住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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