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不断 租客能否享受跟业主一样的停车权利?

2014/8/11 10:02:09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金女士打进热线:

        我是金沙学府的租户,我开车进小区,结果被保安拦下,他们说租客的车子不能停进小区,只允许业主的车子开进来。我想不通,我交钱住在这个小区,怎么就不能把自己的车子停进来呢?

        本报记者核实报道:

        金女士在金沙学府租房子已经有三年了,可就在上周五,开车回家的她被小区保安拦下,保安说,车牌号和停车证号不符不能进去,并收走了她的通行卡。

        “每天我都正常开车进出小区的,这次怎么就不能进了呢?”金女士感到诧异。

女租客被保安拦在小区门口

        上周五下午六点左右,金沙学府北门口一阵骚动,一辆马自达轿车被拦在小区门外,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白色短裤,30来岁的女士正在跟门口的保安争吵,引来了不少路人围观。马自达车后,五辆私家车不停地按喇叭……

        这位女士就是打进本报热线的金女士,她从2011年开始就租住在金沙学府。当天,她跟往常一样下班回家,从小区北门刷卡进入,却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我刷卡进入的时候,保安叫我拿出车卡把信息核对一下,我就给他了。但后来他又问我电话号码,我觉得很不对,就想把卡要回来,那保安就不肯给了。”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就发生了争执。

         “我一直用的都是这张卡,昨天我才刚充了100块钱,你凭什么收走不给我。”金女士很生气地跟保安理论。

         “这是我们的规定,车卡、停车证和车牌号对不上的,车卡一律收走,租客的车不让停在小区里。”保安解释说。

         一听这话,金女士更不满了,“我虽然是这里的租客,可物业费、停车费都交好的,车子为什么不能停在小区里?”

        天色渐暗,双方争执了大半个小时,造成了金沙学府北门外的学正街上交通堵成一团。

车、卡统一才能进小区

       当天下午六点四十五分,金女士找到小区业委会寻求说法。

       “车卡是房东办理的,我们只承认房东的那辆车,不承认租客的车。”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对金女士说,车卡就像身份证一样,不能随便互相借用,“车卡上不是你的车牌号就不能进,一卡一车也是为了小区的安全。”

        这一番解释,金女士表示还是不能理解,“我住在这里,怎么就不能享受停车的权利呢?”

        金女士跟记者说,停车证和通行卡都是房东给的,“房东长期不住在这里,我又是老租客了,这样有什么不可以?”

        金女士有她的气愤,小区业委会也有自己的无奈。

        “金沙学府有地下停车位550个,地面停车位209个。”小区业委会江主任告诉记者,“2012年9月,因开发商与业主闹纠纷,地下停车库的入口就被封了。目前,业主能使用的也就地面的209个停车位。”

        江主任摇摇头,“小区有1267户业主,基本每户人家至少有一辆车,你说停车位怎么够?”

        因车位紧张,还有不少业主把小区内6米宽的主道路也变成了双向停车场。即使这样,还是无法满足所有住户的停车需求。

        “小区主干道成停车场,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万一哪家起火了,消防车都开不进来。”江主任说。

业委会曾制定方案 暂不考虑租户停车

        为了解决停车位紧张的这个问题,去年上半年,金沙学府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大家一致认为,停车位不能满足所有住户需求,所以决定只向业主开放,并花了三个月时间制定了《金沙学府小区机动车通行停放暂行制度》,从去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 周五,江主任拿出了停车方案细则:本小区业主凭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到物业登记申请小区车辆通行证,通行证每户按车申请且不得超过两张,超额车辆不予办理小区通行证,进入小区按照临时车辆进行处理。在本小区车辆停放拥堵问题未被解决前,暂停非本小区业主自用车辆的申请发证工作。

        江主任说,送快递、看亲戚等临时外来车辆可以进入小区,这些车辆,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按5元收费,超过24小时的,按30元一天收费。

        “如果租客有特殊情况的,我们会特殊处理,比如,今年高考期间,有租客说孩子要高考接送,能不能把车子停进小区,我们召开业委会临时会议,讨论决定他可以在小区内免费停车3天。”江主任说,“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租客想要每天都把车停进小区,短期内我们暂不考虑,因为他们毕竟不是业主,不享有业主的某些权利。”

        另外,小区目前有四五百户住户,江主任强调每个租客都要把私家车停进小区,这显然在现阶段也是不现实的。

租客能否享受跟业主一样的停车权利?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袁小芳律师说:“业主是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而不是租客;业主的权利是专属的,并不能转移。业委会制定的停车方案,公示后经全体业主同意,对全体业主生效。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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